學雜費調整研議過程之各項會議紀錄、學生意見與學校回應說明

如需調整學雜費時,將成立審議小組及決策小組,成員如下表:

職稱 審議小組
決策小組(校務會議)
主席 校長 校長
成員 行政副校長、學術副校長、教務長、進修部主任、學務長與會計室主任、各院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 行政副校長、學術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資圖長、稽核長、國際長、招生長、進修部主任、工程學院院長、管理學院院長、人設學院院長、人事室主任、會計室主任、推廣中心主任、教師代表、職員代表與學生代表。

學雜費調整研議過程中之各項紀錄資料如下:

  1. 學雜費討論會議紀錄
  2. 學生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
  3. 審議小組會議紀錄
  4. 校務會議紀錄
  5. 各次會議紀錄及規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