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12年起,校外租屋租金補貼請自行至內政部營建署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資格如下:
一、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1.已成年。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二、本人及配偶不得持有房屋(房產)。
三、每月平均所得低於租賃房屋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費三倍(依網址公告金額)。
四、不得享有其他住宅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