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相關辦理注意事項,洽詢電話:【02-8209-3211轉3931至3936】
就學貸款
- 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就學貸款:臺灣銀行各地分行於8/1起開始受理對保。
- 受理時間: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18日(三)每日18:00-20:00,不含假日。
- 受理地點:S105電腦教室。
- 就學貸款相關資訊詳見:https://night.lhu.edu.tw/p/412-1041-1906.php?Lang=zh-tw
●有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同學,需先繳交學雜費減免資料,2-3個工作天繳費單金額減免後,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後,務必將對保單第二聯及繳費單交回進修部學務組,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的申請,未將對保單及繳費單 交回,貸款一律不成立。
●為了節省交件審查時間,請事先於學生資訊系統將資料填寫完整,再至學務組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