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進修部新生就學貸款、各類減免及弱勢助學辦理

貸款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相關辦理注意事項,洽詢電話:【02-8209-3211轉3931至3936】

就學貸款

  1. 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2.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就學貸款:臺灣銀行各地分行於8/1起開始受理對保。
    2. 受理時間: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18日(三)每日18:00-20:00,不含假日。
    3. 受理地點:S105電腦教室。
    4. 就學貸款相關資訊詳見:https://night.lhu.edu.tw/p/412-1041-1906.php?Lang=zh-tw
      ●有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同學,需先繳交學雜費減免資料,2-3個工作天繳費單金額減免後,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後,務必將對保單第二聯及繳費單交回進修部學務組,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的申請,未將對保單及繳費單 交回,貸款一律不成立。
      ●為了節省交件審查時間,請事先於學生資訊系統將資料填寫完整,再至學務組交件。

各類優待減免

  1. 優待減免身分:【減免項目若有變動時,依教育部最新規定辦理】,本校在學學生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並具身心殘障學生、身心殘障人士子 女、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分之一者,方得辦理。
  2.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受理時間: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18日(三)每日18:00-20:00,不含假日。
    2. 受理地點:S105學務組辦公室。
    3. 各類優待減免相關資訊詳見:https://night.lhu.edu.tw/p/412-1041-1907.php?Lang=zh-tw
      ●一定要繳交紙本才正式辦理完成。僅以學生資訊系統填寫未繳紙本者,皆不受理。
      ● 如欲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各類減免」之同學,請配合先繳交減免資料,待繳費單金額減免過後,並依規定以剩下之差額辦理就學貸款申請。
      ● 戶籍謄本的記事欄位務必註明「詳細記事」,省略記事者皆不受理。
      ● 紙本資料請用附件裡的最新表格填寫,舊版表格不再受理,請同學記得更新。
      ● 切記:不要先繳費才補繳交資料。需先辦理完成,2-3個工作天更改繳費單金額,減免完始能繳費。

弱勢助學補助

  1. 說明會時間及地點:113年9月16日(一)10:00-11:00,U307教室。
  2. 受理時間:113年9月19日(四)至113年10月11日(五)每日16:00-21:00,不含假日。
  3. 受理地點:S105學務組辦公室。
  4. 弱勢助學補助相關資訊詳見:https://night.lhu.edu.tw/p/412-1041-1908.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