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各單位設置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係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確保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中之合法性與安全性。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子法要求,機關應指定專責或聯絡窗口,負責受理當事人權利行使、個資事件通報、諮詢協助及內部聯繫作業。透過明確之聯絡窗口,可強化個資管理責任分工,提升事件處理效率,並確保教職員工生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個人資料權益獲得妥善保障。
本校師生同仁若發現個資遭受不當外洩,或懷疑本校未盡保全職責,請立即透過以下專責窗口聯繫:
專責電子信箱
qq3620688@mail.lhu.edu.tw
服務專線
(02) 8209-3211 分機 3233
張先生 (資通安全專員)
各單位詳細個資窗口清單,請參考「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執行小組分工表」(請至校園入口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