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教育訓練
法規應辦事項說明
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C 級機關規定,全校人員應每年落實以下訓練:
- 專責資安人員:每人每年至少12 小時專業或職能訓練。
- 一般資訊人員:每 2 年至少3 小時專業訓練,且每年3 小時通識訓練。
-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接受3 小時以上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資訊安全需仰賴全體共同參與與持續關注。透過資安宣導與日常防護觀念的推廣,鼓勵教職員生提升對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的認知,正確使用校內資訊系統,共同降低資安風險,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資訊環境。
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C 級機關規定,全校人員應每年落實以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