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教育訓練
法規應辦事項說明
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C 級機關規定,全校人員應每年落實以下訓練:
- 專責資安人員:每人每年至少12 小時專業或職能訓練。
- 一般資訊人員:每 2 年至少3 小時專業訓練,且每年3 小時通識訓練。
-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接受3 小時以上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 可至時數查詢系統,輸入個人職員編號查詢本年度累計時數。
- 未符合規定者,可至本校TronClass完成教育訓練,課程網址:https://elearn.lhu.edu.tw/course/join/75POLR5USVI
登入方式:請使用「統一身分認證登入」 ,帳號密碼與校園入口網相同。完成課程觀看及測驗後,認列時數3小時。